婚姻家庭
解除同居关系
解除同居关系 我叫***,我们19岁嫁给邻村的一个男的,{但是没有结婚证},结婚2年,我们经常吵架,每次他都动手打我,后来实在生活不下了,我只好离家出走,中途也有和他联系,一走一年多,现在他家父母把我家人告上法院,说要赔偿39000元,当地法院已经宣判,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家会赔偿这么多钱,那时候彩礼是13000元,给我买衣服·旅游·买金,这些折现金是28000元,可是折下的现金嫁过去已经给了他家13000元,在我家的只有15000元+彩礼钱,
现在法院判决;
硬判 10000元
彩礼 13000元
我家的 15000元
手续费 500元
这到底是怎么判的,我经常挨打才出走的,现在好要我赔那么多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79153……(山西-吕梁)
提问时间:2013-04-28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