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大股东如何紧急挽救被二股东严重侵害的公司权益?
大股东如何紧急挽救被二股东严重侵害的公司权益? 法律咨询:某公司有2个股东,公章由双方联合共管(保险柜有2个钥匙),公司在某银行开户设立了2个U盾,双方各派代表管理1个银行U盾,其中二股东的代表负责在银行系统里面制单,大股东的代表负责在银行系统里面审批。目前,二股东以大股东欠他个人的钱未按时归还为由,操控其代表不在合股的公司银行系统里面做单转账(包含全国各地代理商的分成款、直营酒店的分成款、员工工资、员工为公司运营代垫的费用),导致公司最后几个员工都要离职,全国代理商也在闹事,有的还取消了后续合作,甚至向公司索赔。公司账号上一直有足够的资金可以支付,但目前已经超过为全国代理商约定的转账结算时间9天了,再不结算,公司的信誉就将破产,公司也就将岌岌可危面临倒闭的风险。特别咨询一下:我作为大股东兼法定代表人,该采取那些紧急法律行动维护客户、员工及公司的根本利益?——例如,可以向法院申请紧急支付令吗?可以请法院拿回二股东管理的银行制单U盾吗?可以取回双方联合管理的公章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jd229(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21-04-19 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