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拆迁方和村委会在没有了解房屋产权及共有人情况,强拆后未及时补救反而擅自处分房屋产权安置

拆迁方和村委会在没有了解房屋产权及共有人情况,强拆后未及时补救反而擅自处分房屋产权安置 拆迁方和村委会在没有了解房屋产权及共有人情况,强拆后未及时补救反而擅自处分房屋产权安置,现造成被拆迁人需给有村组交十万元方可安置,现拆迁方和村委会把老人安置问题让老二承担,儿子有赡养老人责,但是没有责任承任承担強拆房屋不给安置补偿和老人想和谁在一起生活的责任,在一起生活和強拆老人房产是两回事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21-04-14 12:52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