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班费的问题
该工资结构是用人特地规避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你的加班工资以最低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公司做法不合理
不合法,应以全部工资作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你好!公司做法不合法,应以你实际所发工资为基数计算加班工资。
你看看你的劳动合同里,是否有约定加班费的计算标准。
要看你们公司是否与你约定是按基本工资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还是以全部工资,若无明确约定,应以全部工资作为全部工资的计算基数。
公司加班应当经员工同意,若员工不同意,不得强迫员工加班。
公司加班应当按照下面的法律规定及标准支付加班费,若没有足额支付,则是违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但法定休假日工作不能以调休替代。
用人单位的做法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目前深圳的企业几乎都是这么操作的。仲裁胜算的机会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