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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2016年到2019年合同期间 房东在2019年合同外多收了2.5万租金  现在合同结束了租金能退回

2016年到2019年合同期间 房东在2019年合同外多收了2.5万租金  现在合同结束了租金能退回 2016年到2020年期间 2019年合同租金是7.5万 房东以房子要收回 威胁租户等 最后跟租户的老公再合同外协商了多付了2.5万的租金 这个2.5万租户不知情,2020年合同到期,房东以房子要自用不履行租户优先租用权,给租户时间搬迁店铺 续签到2021年2月  租户搬出店铺后 房东实际是店铺组给别人了,请问这个能追究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21-04-03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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