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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一个工地请了两个人,他们一共做了21天,每天每人350元

我做一个工地请了两个人,他们一共做了21天,每天每人350元 我做一个工地请了两个人,他们一共做了21天,每天每人350元,昨天进度款下来,其中一个人已还信用卡的名义借了8000块钱,说今天还给我,然后他们两个人一起偷偷跑路了,加上之前预支200元,一共8200元,说这个是工资加车费!但是中途走的是没有车费补贴的!
第一我是否需要报警,因为其中一个人我没给一分钱,是否需要备案
第二他这个行为已私人名义借款跑路当工资是否合理,不补车费的情况下也超支了,我需要怎样解决!
我是否需要当作补他们车费算他们两人工资,这件事完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网用户(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21-04-03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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