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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我可否因为对方是横走马路为由而向法院申请对方负部分责任。

我可否因为对方是横走马路为由而向法院申请对方负部分责任。 我孩子未满14周岁,是1999年8月出生,借用我弟弟的摩托车,于今年4月6日,超速行驶撞倒行人,我孩子之前是行驶在一边是山一边是水的路面,刚到交叉路口与行人相撞,对方刚上马路,事故认定书我们是负全责,不过行人是过马路时与摩托车相撞,现在需要打官司的话 ,我可否因为对方是横走马路为由而向法院申请对方负部分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yshow(河南-三门峡)
提问时间:2013-04-27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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