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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维护人身合法权益,侵权案

如何维护人身合法权益,侵权案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谈志刚   男     1969年9月8日生住盱眙县淮河镇伏湖村朱庄组。
上诉人;陈侠     女【系谈志刚妻子】手机13952395713
被上诉人1;盱眙县淮河镇伏湖村村委会。住所地盱眙县淮河镇伏湖村。
法定代表人;刘海生,该村负责人。
被上诉人2;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住所地淮安市淮海西路272号。
法定代表人;秦孝峰,该院院长。
案由因上诉人不服盱眙县人民法院【2020】苏0830民初4341号民事裁定现提起上诉,上诉请求和理由如下;
1;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误工费,精神伤害抚慰金等合计五万元整。
2;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被告承担。
3;两被告向原告进行书面赔礼道歉。
事实与理由
        由于盱眙县司法腐败,镇政府村委会非法花费两万多元钱把一家之主的谈志刚强制打造成无民事行为能力精神病人,法院没有宣告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就剥夺一家之主的谈志刚 信访权,诉讼权,答辩辩论论证权,导致家庭厉害关系人贿赂腐败干部诱导挑唆素质差的干部群众打击报复恐吓我家人,造成 家庭每年经年损失十万元左右,精神身体受到伤害。两被告没有证据推翻谈志刚是一家之主的联名证明,两被告提供的没有事实根据无民事行为能力精神病人的证据。原告与被告提供的证据都是相互矛盾相互抵触,只有开庭庭审答辩辩论论证每个证据,才能证实谁的证据合法,谁的证据不合法是作伪证,司法程序每个证据都要经过严谨论证推敲才能确认的,。法院开庭庭审时法院拒绝原被告进行答辩辩论论证每个证据,法院是调解原被告矛盾而不是激化矛盾的,法院开庭庭审不合法,庭审录像可以证明,所以法院应重新开庭庭审答辩辩论论证每个证据的真伪,并追究其伪证法律责任。依法维护原告人身合法权益。 
        本侵权案件有三个争议焦点。1;法院宣告谈志刚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两被告有无异议,如果有异议委托鉴定机构鉴定,两被告都没有异议这个焦点和谐解决。原告诉淮河镇政府拒绝履行保护隐私权财产权法定职责导致家庭经济损失两百万元左右一案【案号为[2020]诉0830行初493号】被告淮河镇政府答辩称谈志刚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异议及承认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谈志刚隐私权受到恶意侵犯不存在,原告应承担诬告罪的法律责任,科学发展社会进步这些高科技东西不是普通人能解释清楚的。。2;法院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是家庭请求法院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因为被腐败干部长期非法剥夺其诉讼权信访权论证权,软禁打击其至今,无法申请法院恢复民事行为能力无法恢复信访权诉讼权依法维权,法院善意过错不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依据不合理不合法应予以作废,这是盱眙县司法腐败任何人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原告谈志刚的家人,亲友,村民多人联名证明谈志刚2012年至今是一家之主。两被告有无异议,如果有异议两被告出示推翻原告一家之主的联名证明。因为谈志刚是伏湖村村民,伏湖村委会有义务和责任解释证明这一切。如果没有异议这个争议焦点和谐解决,被告医院方是误诊应承担过错侵权责任。3;两被告称台湾或美国人在谈志刚体内植入电脑芯片。这一伪证是谁提供的,追究其法律责任。两被告没有证据推翻谈志刚是一家之主的联名证明,谈志刚隐私权恶意受到侵犯在盱眙县是人人公知的。两被告 法院明知且以隐私权受到侵犯为由确定一家之主的谈志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精神病人是违法的 ,他们软禁打击报复谈志刚家庭至今,其提供的没有事实根据的证据都是作伪证。原告与被告提供的证据都是相互矛盾相互抵触,应开庭审理答辩辩论论证每个证据的真伪,依法维护原告人身合法权益。
        法院称镇政府村委会第一次将一家之主的谈志刚送到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并无不当,出院病历称行为乱,偏执性精神病等,被告不能提供鉴定诊断病情评估结论及合法强制住院法律依据及不合法。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谈志刚全家证明谈志刚是一家之主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谈志刚危害村民的法律责任谈志刚自己承担,作为两被告,法院何必把其家人不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强加给他的家人,于情于理于法是严重不符的,他们还有打击报复恐吓原告家庭意图。是阳光下怂恿违法报批犯罪的。他们想充当黑势力保护伞吗。
       依据【民法总则】【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侵权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 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一)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将非精神障碍患者故意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治疗的;第四款非法限制精神障碍人身自由的承担赔偿责任 。
综上所述    原告提供被告将一家之主的谈志刚强制入院软禁已构成侵权责任,被告不能提供鉴定诊断过程细节结论,证明谈志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严重精神障碍的证据,已构成侵权责任及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罪。应承担民事及刑事责任。因此请求法院支持上诉人请诉求
       此致
                                 淮安市人民法院
                                                   上诉人
                                                                                                          2021年   月   日
腐败干部阻扰依法维权,还有暴力侵权倾向。想把精神病院三十年期限案底去掉,弱势群体取证难,两被告,法官阳光下违法违纪,无能力依法维权,怎么办。案件如何才能得到效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谈志刚(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21-03-31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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