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几年前把身份证借给别人了,当时是说把身份证给他
可以直接诉讼的
直接向法院起诉。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出借身份证给他人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在他人未缴清税款的情况下,作为税务登记证上的法人代表,税务机关在追偿拖欠税款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可以委托律师起诉处理。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