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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关于被政府侵犯生命财产安全权的问题

关于被政府侵犯生命财产安全权的问题 我大舅与别人合作,租用了别人的厂房,合同到期,大舅没有按照合同撤出厂房,而对方让村里临时成立的强拆防爆队把大舅厂房里的价值几万元的机器损毁了,并且出手打了我大舅,造成了一定的人身伤害,而对方却矢口否认曾经让乡政府有如此行为,现在由于是乡政府所为,律师事务所没有想去接受这个案子的,请问,作为被侵犯生命财产安全权的当事人,我们应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ksgt00……(山东-滨州)
提问时间:2013-04-26 12:5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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