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5岁儿童名字能改第二次吗?
其实法律法规对改名字并无非常强制性的限制性规定。从实际中改名字的情况来看,未成年的,改名字相对还容易一点,对成年人改名字,除非给出非常有说服力的理由,否则公安机关一般不予受理。
说到底,这完全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权限范围,如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熟,他们可能会给个顺手人情;如果没有这层人际关系,他们有可能就会拒绝你了。
改名字的正当理由通常包括:
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
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
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不雅文字等;
4、父母离婚需要更改姓氏的;
5、变更收养关系的;
6、其他需要变更姓名的情形。
建议你们多与户籍管理人员沟通沟通,做好解释工作。
祝你们为小孩改个好名字。
可以要求改,但比较麻烦。
可以更改的。
是可以改名字的
可以,但一般最多改二次,好好和派出所说说
应该好改的
可以申请,说明理由,符合规定就可以改
原则上可以更改,但是操作上会比较麻烦。
可以改名字,需要父母同时到场,在派出所办理申请变更姓名手续即可。
可以更改
可以到派出所去详细咨询。
更改名字符合特定条件才能更改,如名字中有生僻字等,否则只是因为谐音等原因公安机关一般不会受理。当然,如果确有特殊情况,可以向户籍管理部分说明,父母双方一致同意即可更改。 我的补充: 2013-04-26 10:09
一、变更姓名的有关规定。
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
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还需要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正当理由”通常指:
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
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
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不雅文字等;
4、父母离婚需要更改姓氏的;
5、变更收养关系的;
6、其他需要变更姓名的情形。
二、变更姓名的现实情况。
公民变更姓名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实际操作中是很难改变的,改名字带来的弊端和麻烦太多了,所以公安审批很严格,而且现在户口信息微机联网,改名字需要县区级公安机关以上部门批准。
如果你没有很充分的理由是很难改的,即便是你改了,重新办了身份证,别的证件也需要变更,很麻烦。更何况你已经给孩子更改过一次,再次要求更改公安机关可能很难受理,这个只能与当地户籍机关协商处理,尽量争取。
三、变更姓名的具体程序。
一般情况下是本人提申请,经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同意,有单位的单位出证明同意,在校学生还需要学校同意的书面材料,把材料准备齐到户籍地派出所找管片民警填一份变更户籍的表格,经过审查后未发现你有劣迹前科,然后找派出所所长批准,再到县级公安机关找户政科科长批准,再到主管局长批准,最后回派出所改名字。
但你的孩子是5岁儿童,只需要你们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如果是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根据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有特殊情况的,凭有关证明,可以更改姓名。但是正在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其他正在羁押的人员,不予更改姓名。
可以改,但千万不要把改名当儿戏啊。
不属于法律问题,国家对姓名更改自由,但是改名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具体要问当地户籍部门或者派出所
可以,目前没有限制次数的规定!
可以改 只是操作的问题,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予以禁止。
可以的,只有你们夫妻一致要求,理由充分派出所会同意的
未成年以前改名还是比较容易的,到学校或社区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变更一下即可。
是可以的。
可以,但是需要提供一定的文件
公民有姓名权,可以变更。
让学校书面证明孩子名字让小朋友们觉得好笑令孩子不安,持书面证明向当地公安户籍部门提出申请。
可以的,可以的
这个是可以的。
如果有正当理由是可以的
可以改的。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
可以改名字
改名字是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