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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事情是这样的:2020年6月在游戏中与一个北京女生认识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2020年6月在游戏中与一个北京女生认识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2020年6月在游戏中与一个北京女生认识,并很快确定恋爱关系,同年的9月中旬来到北京学习,也和那个女生见面了,有牵过手,但无其他肉体关系,中间偶尔在她不忙时,偶尔能见面吃饭,逛街什么的。从2020年7月至2021年2月,对方以索求,暗示和没钱等理由让我以微信,支付宝的方式转账和红包给予金钱,合计27000多元(并未计算自愿赠送礼物,吃饭,购物等),因为从2021年1月起,我个人经济条件不乐观,并未给予金钱,所以吵闹增多,后来她把我微信删除了,只能用QQ保持联系,今天凌晨,我尝试添加其好友时,发现对方和其他男的有关系,询问之后并未得到答复且将我联系方式拉黑。发送信息询问对方意愿时,对方不予作答。随后更加确认了对方的金钱目的,因为之前微信删除以及更新,许多聊天记录无法找回,剩下QQ的一些暗示索要钱财的语音消息,请问这种情况能被立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北京-顺义区)
提问时间:2021-03-12 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