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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题

房产问题 【1996年】
我家里拆迁,分到一套安置房。
安置人4人,2个祖辈和 2个父辈叔叔,没有我。但是我的户口在。

【2001年】
确权登记,户口还剩1个祖辈和1个父辈亲戚,两人均同意将
房子产证登记到我名下,有购房合同以及签字盖章(非当事人本人签字,是做合同的物业签字的,盖章为本人盖章)。

【目前】
祖辈都已经亡故,父辈的亲戚 1人 还住在房子里,
产权为我个人拥有

【请问】
1 他是否有居住权之类的权利
2 我是否有权要求他搬离以及迁出户口。
3 如果我起诉叔叔,是否反而他会提出居住权???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eonyu……(上海)
提问时间:2021-03-11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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