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一工地恶意拖欠工人工资
一工地恶意拖欠工人工资 我是在颍上县颍上县罗洋农场安置区2标段做外墙保温的,建设单位是安徽省凯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没开始做的时候就是说的做多少工程算多少的钱,20元每平米,工程也不大,所以就没有签合同或协议,可是施工完以后屋顶斜坡保温不给算,屋顶斜坡保温占总面积的30%左右,这30%老板不给算,我们去劳动局,他们说没有欠条没有合同他们也不好处理,我现在该怎么维护工人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明奇(安徽-阜阳)
提问时间:2013-04-2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