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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土地合同纠纷问题
土地合同纠纷问题 我老爸于2010年租赁了我家的3分地,合同上面也没写租赁的期限,金额是12000元,但是没经我的允许(当时我在外打工,),合同上面也没写清楚面积以及尺寸,只有边标界两边的房子以及一棵树,我现在有权要回吗?要回的话怎么赔偿对方的损失。我是湖北利川人!谢谢各位律师!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成家富(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3-04-24 19:40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江珍来律师
2013-04-24 19:47
可以要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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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3-04-24 20:51
你好!你们合同未约定合同期限,你随时有权要回,但应当提前给予对方一定时间。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也没有造成实际损失,则不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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