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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以诱导投资为由,刚开始诱导我投资3000,后又以前一次投资已有分红为由让我再给他3700

朋友以诱导投资为由,刚开始诱导我投资3000,后又以前一次投资已有分红为由让我再给他3700 朋友以诱导投资为由,刚开始诱导我投资3000,后又以前一次投资已有分红为由让我再给他3700,让他回广东取钱把分红和之前投入的钱一并归还,但事实却是第一次的3000他并不是拿去投资,后面诱导我给他的钱也并没有归还,直接微信电话拉黑,请问是否构成诈骗罪?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玖玖(广东-茂名)
提问时间:2021-02-20 22:17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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