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诈骗案的期限
诈骗案的期限 您好,本案设计的犯罪人吴小姐是因为诈骗案被起诉,由于之前的主犯和同案犯已与1996年被抓获,分别判14年和7年的罪行,于去年8月由于主犯的举报,吴小姐开始被通缉,于去年11被捉获,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0年,理由是流串作案,情节特别严重,设计金额11万6,吴小姐本人承认的是5万2。问题是其中一个案例的证据只有主犯和已被抓获的同案犯的证词,无事先报案和其他证据,涉及金额是2万3,这样能否作为有效证据,如果不作为有效证据,那二审的话有可能减低多少年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uknowt……(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0-07-24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