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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本人于2013.4.15号提出辞职,公司于2013.4.22号提前让我走,算开除吗?有补偿吗?

本人于2013.4.15号提出辞职,公司于2013.4.22号提前让我走,算开除吗?有补偿吗? 本人在外地打工,公司要求离职的话要提前一个月交出辞工单,我于2013年4月15号辞职,公司22号就说让我不干了,算是开除吗?而且工资也没结给我,还说要月底结上个月的工资,下个月底才结这个月的工资,我们并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像我这种情况能否找公司赔偿,或把工资结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RYSTA……(福建-南平)
提问时间:2013-04-23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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