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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们小区有一块露天停车位,安排在预留住宅用地上,按照前期物业合同约定

我们小区有一块露天停车位,安排在预留住宅用地上,按照前期物业合同约定 我们小区有一块露天停车位,安排在预留住宅用地上,按照前期物业合同约定,该露天停车位暂安排在规划预留住宅用地上,住宅没修建以前暂属全体业主所有,该管理停车费归物业和业主所有。
现在小区成立了业委会,换了新物业,开发商来说,前物业合同作废了,换物业之后,露天停车位的收费归开发商,跟全体业主没关系。
我想咨询:虽然,露天车位是开发商的规划预留住宅用地,但是,前期物业合同曾经约定过在这块地上的露天车位收费归业主和物业所有。那么,小区跟新物业签订的物业合同里面,这块露天停车位的收费,就没办法归业主所有了吗?必须经开发商同意吗?业主有没有可能去追要这块地上的露天车位收费归属于小区业主们所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夏小雨(重庆-渝北)
提问时间:2021-02-05 17:05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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