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分家书和遗嘱中的房产购买权
分家书和遗嘱中的房产购买权 分家书和遗嘱中的房产购买权
一 分家书 甲方:李某,严某 乙方:我 编织厂内家产购买权和临时使用权。 1.车间向右每间厂房一万五千元。 2.中间门朝东三间三万元。 3.北边一排和厂地共八万元 4.除车间以外房屋如未租出去,乙方可用,如果乙方第二年以后用到可租 注:以上房屋乙方可购将来不可卖 甲方:李某 严某 乙方:我 见证人:亲戚两位 二 家庭财产处理意见 本人身体患病,考虑我家庭的特殊性,我对家庭的财产问题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1.对大儿子的处理分配意见按以前分家协议书条款办理无争议 2.对二儿子的财产分配意见:现将厂房的西边三间分给二儿子所有 3.对严某,三儿子的财产分配意见:家中剩余财产全部归严某和三儿子所有,任何人不得有异议。 4.本人在写该处理意见时,有外公,外婆及兄弟,姐妹等在场,由他们作证,以示慎重 李某 XX年XX月XX日 《王某代笔》 下面是亲属等等的签名 《注:房产的有关法律文书由双方共同所有》 这就是分家书以及遗嘱,我现在一心想按分家书上的指定价格购买指定房屋,对方一口否决不卖怎么办。难道我没有权利购买这些房屋吗?请律师帮帮忙!!!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ysslj……(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3-04-22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