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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陈述事实涉及到个人资料是否违法?

在网上陈述事实涉及到个人资料是否违法? A起诉B名誉权纠纷,终审B败诉。B按判决赔偿A款项及在法院指定某QQ群道歉(道歉书已经过法庭审核通过后才发布)后,继续在A所在的所有QQ群进行相同内容的道歉,在其他网友询问时,B以陈述事实的方式把案件起因始末详细地如实告知,还劝诫其他网友不要犯同样错误。并附上庭审资料图片。虽然B是当事人之一,有权告知他人自己的情况。但在陈述过程时,提及到了AB两人的真实姓名、网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资料。其中庭审资料图片里也有上述两人的资料。请问B的行为是否涉及故意泄露个人资料?A是否可以以“其行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而起诉B或请公安机关给予警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jjwong(广东)
提问时间:2013-04-22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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