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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取暖费没人收,2年后接到法院传票

取暖费没人收,2年后接到法院传票 我家住在畜牧局家属楼,2008年我家供热不达标,家里特别冷,供热方是承包畜牧局锅炉房的个人家,所以给我们供热的不是畜牧局,而是个人。去找他们供热方,说温度不达标,他们派个烧锅炉的师傅来,在我家呆了两个小时大衣都没脱,太冷,他也知道,测了下温度,确实不达标,我们让他写个字据,他不写,说他不是管事儿的,我们就投诉市长热线反映了情况,供热方为了减少成本,他们用的煤炭跟稻壳子混着烧,影响污染,怕我们把事儿闹大,老板就被信访办找来了,老板跟我们保证,说钱都是小钱,最后咱俩再说,先给我们加装暖气,可还是冷,从那以后,就在野没来要过钱。2009年的时候,又来收取供暖费的时候也没再提过2008年的取暖费问题。2009年的时候,还是有半个月冷,就跟他们反映,那时候就欠他们900取暖费,可跟他们反映,他们就在野没来过人,也不来要钱,没人在跟我们提过取暖费的事儿,结果2年后突然来了一张传票!结果却是畜牧局告我们的,而且理由是2008年与我们建立了供用气关系,畜牧局按国家规定正常供暖,保证合同得到及时履行,而我们寻找种种理由无理拒绝缴纳供热费,故诉至法院,请求维护畜牧局合法权益。
要求我们补还2年供热费,给付滞纳金1248元 合计4572元。

我想问的问题是:
1、责任关系、为什么承包商不起诉我们,而是畜牧局起诉我们,这种拖欠关系成立么,如果是承包方今年不再承包,可以把债务转到畜牧局由畜牧局来提起诉讼么,他有权提起诉讼么,没有权诉讼我们该怎么办?

2、滞纳金如何计算,供热部门不跟用户签供热合同可否拒缴热费?如果我们没跟个人供热方签订《供热合同》,是不是不管是供热方还是畜牧局都没权要我们缴纳滞纳金。民事行为不使用滞纳金,只使用违约金,我们又不存在《供热合同》,因此不应该缴纳滞纳金吧!

3如果供热方认为供热达标,未收到取暖费为何不当初采取措施,又为用户加装暖气片

4投诉以后供热方说要供热结束后与我们商谈,已默认供气不好,从此在无人与我们联系,2009年2000年只字没提2008、2009年取暖费拖欠问题。

5、如何取证, 拿出哪些条例跟举证 才能解决问题。

谢谢律师回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angz……(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0-07-23 22:0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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