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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 本人经媒人介绍与某男于本年3月份在村办了酒席,没领结婚证,女方已怀孕6个月。
   现在男方以同居前了解较少,同居后俩人经常发生经常争吵,争吵后跑回娘家为由.男方向女方提起上诉返还当时男方给女方钱彩礼8万多。
   女方与男方办完酒席以后,男方对女方在生活方面从不关心,女方要求男方给生活费,男方不答应,多次发生争吵,争吵后他主动送女方回的娘家。6月份又发生争吵男方主动动手打女方,以至女方不能回家。
   请问女方是否应退还彩礼钱,女方处于怀孕期法院是否接受此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韩珠(山西-大同)
提问时间:2010-07-23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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