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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的父亲十年前将自己的小轿车卖给别人,当时由于一些原因没有及时过车户
我一个朋友的父亲十年前将自己的小轿车卖给别人,当时由于一些原因没有及时过车户 我一个朋友的父亲十年前将自己的小轿车卖给别人,当时由于一些原因没有及时过车户,但是卖时他和买家有手头上写了一份协议:从买车时起发生的一切事故都与卖家无关。
后来买小车的人与大货车发生了车祸,小车司机死亡,交通事故导致现场其他人也有受伤,事故发生时车户还是我朋友她爸爸,交通事故判定书认定:大车全责,小车无责。
后来这个事情法院判的是小车车主和小车保险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大车车主没能力赔偿,就去坐牢了。
现在,当年在这场交通事故中受到重伤的人决定再起诉,然后我朋友她爸爸就也又收到了法院执行通知书。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朋友她爸爸该怎么去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一介书生(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21-01-18 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