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车辆被认识人约去吃饭,另外的人把车偷开走了,报案,警察故意拖延一个月时间

车辆被认识人约去吃饭,另外的人把车偷开走了,报案,警察故意拖延一个月时间 车辆被认识人约去吃饭,另外的人把车偷开走了,报案,警察故意拖延一个月时间,并且偷走车的两个人也到了刑警队,后来问完了,又放了,一个星期后,最后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是车辆盗窃案,不能构成刑事案件,不予立案,又到的检查院申请的立案监督,这也有两个星期了,还是不给答复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0210110akZ6(内蒙古)
提问时间:2021-01-10 04:37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