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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面包车右转拐弯与逆行的电动车相撞,面包车及时刹车并没发现擦痕和感到相撞,对方倒下车无任何损伤,交警为

面包车右转拐弯与逆行的电动车相撞,面包车及时刹车并没发现擦痕和感到相撞,对方倒下车无任何损伤,交警为 我公司员工开面包车右转车道右转,与迎面逆行过来的电动车相擦,面包车及时刹车没感觉到相撞,但电动车倒下,两车并无明显痕迹,但电动车主声称胃的地方疼,所要赔偿,司机觉得像撞车党就报了110,交警现场处理,让面包车司机派人带对方去医院看病,面包司机开车到交警队做笔录,笔录写完交警就让车司机找对方协商处理,5点前协商不了就找拖车把面包车从交警队拖走,我们不明白这种事现场民警为何不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反而要求我车司机找对方协商处理呢,我公司车有强制险的;但没认定书保险公司是不做处理的,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明明是电动车逆行的责任,还有深圳不是限电正严格的时候为何不直接没收电动车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亚茜(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04-21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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