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们应该怎么解决所谓的“共山共墙”
我们应该怎么解决所谓的“共山共墙” 律师您好!1988年我家在国家审批的宅基地上建了四间民宅,当时建的比较早,也没有邻居搭界,四周围山体和墙体都是我家建的。(24的墙)后来有了邻居了,在我家房屋的东侧搭了我家的东山和墙。当时只是口头协议说是给些货币补偿,可是到现在也没有给一分钱的补偿。后来村委会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时候我们也跟村委反映了这个问题。也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两证下来的时候村委会居然把我们四周围建的房屋写成了有邻居的“共山共墙”。20多年来我们一直跟村委会和邻居解决这个问题,可是一直也没有结果。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很快我们村要改造了,这个房屋的山和墙能占多大的优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houga……(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3-04-21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