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关于职务侵占的咨询
关于职务侵占的咨询 咨询:本人到1新公司上班2个多月未发工资,也未交社保,仅签署了一个考核协议,考核协议内明确了职务与工资,未签署劳动协议。我的问题是:因为公司未发工资,所以,个人在权限内向公司借款20000元(写的是业务借款),这个钱未用在业务上,后来用了电脑发票去报销冲抵借款,因个人报销需要公司老板签字才有效,目前所知该报销老板的字还未签,因本人已经离职,公司欠发本人工资超过5万元,但老板现在要以此告职务侵占,请问这能判断是职务侵占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eevc(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3-04-21 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