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我采用什么方法来维权?![vip](/img/vip2.png)
我采用什么方法来维权? 1、我借钱给张三200万(银行信贷经理,有借据),约定三天,张三要求我把钱打入乙公司,乙公司收到此笔钱后本公司使用完毕(用于还公司贷款,有证据,乙公司也承认),到第三天,张三离岗出走(因为乙公司没有把钱给张三,不得不跑路)。我是否能用出借帐户来主张权利,要乙公司返回这笔钱,有法律依据吗?
2、乙不返回这笔钱的理由是:张三欠乙公司吴股东的200万(有借据,因为利息没有结清,借据暂时没有收回),是用这笔钱来还张三欠吴股东200万的债,乙公司在为吴股东收债(但公司没有提供证据,只是口头这么讲)。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双方没有争议)
3、我要求返回的理由:张三与乙公司没有债权债务关系(我已经取得了证据,从银行取证的),乙公司与吴股东没有债权债务关系(在法庭上没有出具,不存在债权的转让),乙公司也没有把钱返回给吴股东,不存在债的抵消,公司行为与个人行为有别,不存在我向第三方履行义务。我有理由吗?我要怎么样才能追回这笔钱
4、我以出借银行帐户起诉的,但法院不支持,所以撤诉了。
陈律师我有理由吗?省高院有没有这样的案例,如有我就上诉到高院来。
大家一致认为:乙公司没有理由占用此笔资金,张三又不能提起诉讼(因为他还有其他债务,不敢出面),我以什么方式提起诉讼?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绝望abc(湖南-娄底)
提问时间:2013-04-20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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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聘请律师帮助起诉维权!
追问:我请了律师,起诉了,但败诉了,法院不支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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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乙公司没有直接的债券债务关系,但你有给乙公司汇款的行为,所以你不能以返还债务为由要求乙公司还款,只能要求乙公司返还不当得利。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3-04-21 06:53
1,关于不当得利的问题。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取得利益致他人损失,之所以成立不当得利,原因在于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称为“没有合法根据”。无法律上的根据是指缺乏受利益的法律上的原因,而非指权利或者财产的取得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原因。
那么基于上述原理,你和乙公司之间没有任何的合同往来,也没有直接的债务关系,你是借款给张三,张三要求你打入乙公司的账户中而已,乙公司只是作为一个财务代管的角色出现在本案中,而乙公司也是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收到了200万元,应当认定为不当得利,对你有返还义务。
我的补充: 2013-04-21 06:54
2,关于如何要求乙公司返还的问题。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我的补充: 2013-04-21 06:56
3,关于你现在怎么办的问题。
由于你上次诉讼的案由不正确,所以你应当对上次诉讼进行撤诉,然后以不当得利返还为由起诉乙公司,提供你给乙公司打款的汇款证明即可,至于乙公司和张三之间有什么债务纠纷,张三本身是否负债,和你这个案件都没有任何关系,乙公司也不能以上三对其有债务就不返还你的200万,这是两码事,不相关。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上述几点是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所做简要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需要可以追加提问,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追问: 1、我起诉乙公司不当得利,不够主体资格,只能由张三提出不当得利的诉讼请求,我已经咨询了法院。
2、资金先一天汇给乙公司(有银行单据),第二天立的据,借据上注明打入乙公司**帐户为准。
3、如果张三与乙公司有债务债权关系,存在债的抵消(我经历艰苦,去银行取得了没有债的关系)
4、乙公司在法庭上说:是张三借我的钱还张三欠吴股东的债,是乙公司在为吴股东收债,乙公司是吴股东和他的二个儿子成立的。
5、成为不当得利的原告到底要具有什么资格?难道只有张三,我出借人就不能?
6、因我与张三立有借据,所以不能成为不当得利的原告,是这样的吗?
回答:那你就起诉张三归还债务,将乙公司作为第三人或共同被告处理。
追问:起诉要有法律依据,我要用什么方式才能由乙公司返回资金,我与乙公司无关系,要怎么样才能把乙公司纳为第三人或被告
回答:张三做被告,以债权债务纠纷为由起诉,乙公司做第三人,以款项实际汇入乙公司账户为由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追问:赵亮律师您这么认真仔细回答我的问题,我很感激。我本人也赞成用不当得利来起诉,但法院认为我不能成为不当得利的主体,只有张三有资格。我是受害者为什么就不能呢?
回答:为什么不能你得问法院问法官,我只能给你说原则上你可以,既然法院认为你不是不当得利那么你就换个思路,起诉张三归还债务,乙公司做第三人。
追问:法官说:我这笔没有希望。我回答:乙公司没有理由使用这笔资金(没有张三的指示),也不能强行扣留抵债。法官没有回答。
“起诉张三归还债务,乙公司做第三人”,我是出借帐户把乙公司纳入共同诉讼人的,因乙公司出借帐户承担返回义务,但法院不支持
回答:那你就上诉或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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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不当得利,要求公司退还款项。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
追问:我到底能不能成为不当得利的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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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返还不当得利为由起诉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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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你和乙公司之间不存在“债券债务”关系,只和张三有债权债务关系!
你起诉乙公司必然败诉,法院认定不当得利很谨慎,像你这种情况不会支持的。
我的建议是,尽快起诉张三吧!
追问:1、我起诉乙公司不当得利,不够主体资格,只能由张三提出不当得利的诉讼请求,我已经咨询了法院。
2、起诉张三没有实质意义,张三已经跑了,他也无偿还能力。
3、我要你们想办法怎么样才能从乙公司返回这笔钱,乙公司有能力,同时乙公司占用这笔钱没有合法的理由,是乙公司没有把这笔钱给张三而导致张三出走(因为乙公司强扣这笔钱来抵张三欠吴股东的债,事先我也不知道张三与吴股东有债权债务关系,否则我不会借钱给张三)
4、如有必要我可以把庭审笔录和证据扫描发过来
回答:有意思,需要研究,我个人观点认为,公司没有权利强行扣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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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据是否约定利息及还款时间。
追问:约定了时间:暂定三天,利息5000元/天,同时约定打入乙公司**账户为准。
我想用不正当利来起诉,法院说:我不能成为民事诉讼的主体,只有张三才行。
但我不明白:我是受害者,为什么不能成为原告,不当得利的原告有什么要求?
回答:1.你把款打入乙公司账户是基于张三的指定,虽然你不清楚张三为何要如此指定,但乙公司被转账是有事实依据的。所以当地法院不支持你作为乙公司不当得利的原告。
2.你与张三的借贷关系成立,不考虑张三是否能应诉,建议你尽快提起借贷纠纷之诉,张三为被告,乙公司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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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决的
追问:怎么解决?看了我资料的人都说有希望追回,但找不到法律上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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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你打钱到乙公司以谁的名义了,如需要了解其它详情可以与本律师联系详细咨询。
追问:以我的名义直接转帐到乙公司帐户上,有银行回单
我已经起诉了一起,是贵所代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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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张三有债权债务关系,但是有约定了已存入乙公司账号为准的借条,对吧,那么张三一定是和这个账号有关系的,你起诉张三,他来不来都无所谓,起诉后要求保全,查封冻结该账户,原因就是你把钱打进这个账户了,如果账户没有钱你可以要求调取自收款当日起的账户流水信息,查封关联账户,这个方法民事债权刑事诈骗都可以用。 我的补充: 2013-04-27 14:34
你这就不能用不当得利啊,首先主体不适格,你和张三你借贷关系,公司是收款方,你和公司没有关系,本来这利是张三的,现在公司拿了,只能由张三起诉才合适,你现在要将公司抓住,认为这是公司行为ok,张三的个人借贷实际也是为了公司,他也有贷款权限,那他就是公司行为,不当得利得什么利了,约定的公司收款,还怎么得利,立了案最后还是败诉,给你下套你还真的向里面钻。公安诈骗这看公安怎么想了,你报警,就是说公司让张三向你借钱,借了钱公司用了,张三跑了,你怎么知道公司和张三内部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诈骗还是侵占,随公安定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隐瞒事实,侵占财产,你说这是不是诈骗?公司账户有张三借你的钱,但是公司用了,现在你要还不给你,将代为保管他人的财物非法占有拒不退还而且使用已成事实,你说这是不是侵占?
追问:张三以前是乙公司的信贷经理,张三以前贷过钱给乙公司
回答:这就对了,他既然是公司的信贷经理,我们就默认他的贷款是公司行为,乙公司不承认,这就又属于表见代理的法律范畴,再不然,就可以以诈骗罪报案侦查,原因就是乙公司以其名下公司员工借款,后指示其逃脱,企图恶意侵占你的财产,证据是乙公司收了你的钱,也用了你的钱,实际借钱方对你进行恶意的欺诈行为,意图侵占你的财产,ok。再从职权上,张三是具有代理权的,可以代表以公司借款不说借款被乙公司用了,就是张三携款逃了,那也是乙公司的责任ok,只能怪公司管理不善,所以你是有理有据的,不要总是跟在法官屁股后面法官说走什么思路,你就走什么思路,目的是拿钱,拿到钱不管什么思路只要能走通就ok,所以尽可能的变通,他说这样不行,那你就换一个方式,这样也就告诉乙公司,以及某些不良执法者,我有的是理由和证据,你侵吞不了我的钱,祝你好运,有需要可来电
追问:“目的是拿钱,拿到钱不管什么思路只要能走通就ok,”只有二条路可走,我认为
1、不当得利起诉乙公司,乙公司没有理由使用这笔资金,但乙公司被转账是有事实依据的,起诉不当得利只能由张三主张
2、以诈骗罪报案侦查,公安说:这是民间借贷,没有捏造事实,不立案
二条路行不通?我怎么办
回答:你这就不能用不当得利啊,首先主体不适格,你和张三是借贷关系,公司是收款方,你和公司没有关系,本来这利是张三的,现在公司拿了,只能由张三起诉才合适,也就是说,张三认可钱由公司拿,这就不是不当得利,很明显张三和公司给你挖了一个大坑。你现在要将公司抓住,认为这是公司行为ok,张三的个人借贷实际也是为了公司,他也有贷款权限,那他就是公司行为,不当得利得什么利了,约定的公司收款,还怎么得利,立了案最后还是败诉,给你下套你还真的向里面钻。公安诈骗这看公安怎么想了,你报警,就是说公司让张三向你借钱,借了钱公司用了,张三跑了,你怎么知道公司和张三内部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诈骗还是侵占,随公安定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隐瞒事实,侵占财产,你说这是不是诈骗?公司账户有张三借你的钱,但是公司用了,现在你要还不给你,将代为保管他人的财物非法占有拒不退还而且使用已成事实,你说这是不是侵占?
追问:我个人认为很有道理
回答:法律在实践应用中不能只靠理论,最重要的是能够变通,适合自己,能够保护自己的权益,有帮助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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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是公司法人还是自然人?
2、出借时是否有附签人、保证人、抵押或质押?
3、你与张三是否上下级关系或单位内部管理关系?
4、你出借的是单位资金还是私人存款?
5、本案是否涉及第三人?
6、案情陈述不明,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律所与律师面谈?
追问:1、我是自然人
2、没有,借据是我与张三立的,内容注明了“打入乙公司**帐户为准”
3、没有上下级关系,张三是银行信贷经理,我通过办银行业务认识张三的
4、我出借的是私人资金
5、没有直接涉及第三人,只是我的钱打入了第三人即乙公司,我与乙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乙公司与张三也没有关系,张三与乙公司的股东有债权债务关系
回答:7、你是否遗漏或有意隐瞒了一些细节?
8、如涉及隐私或商业秘密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律所与律师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