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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花了3000元在B站上通过他人分享的链接购买了某学习课程
小明花了3000元在B站上通过他人分享的链接购买了某学习课程 小明花了3000元在B站上通过他人分享的链接购买了某学习课程,然后为了能减轻自己的负担,又在咸鱼网站上将该课程的链接分享给张三和李四,并分别向他们收取费用1500元。在分享并收取费用后的第三天,该课程所属的网站负责人王某找到了小明,告知他购买的课程链接为盗版,系出售给他课程的人未经得该课程的著作权人的授权,非法复制后在B站上进行销售。王某要求小明将获利的3000元退还到其个人账户,若拒不退还,就要发律师函到其所就读的学校并以侵权为由将其起诉到法院。问:小明行为是否属于法律行为?小明是否应当将3000元所得退到王某的个人账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nn(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20-12-20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