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本人在重庆主城一套房屋租给托管公司,合同租期4年,至今已租将近2年
本人在重庆主城一套房屋租给托管公司,合同租期4年,至今已租将近2年 本人在重庆主城一套房屋租给托管公司,合同租期4年,至今已租将近2年,合同签订的4年时间有4个月免租金租房协议(名:免租期),在已租这2年期间以全部扣除4个月免租期(这4个月无租金)
现托管公司名为市场混乱,房屋租不了高价,要我每月减价500元房租,我同意减免200元每月,但托管公司不同意,要商谈解除合同,但他们不做任何资金补偿,包括减免的4月免租期房租也不补缴。
合同协议是除自然灾害,和协商解决之外,单方解除合同的 要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7%进行赔偿
请问:我不奢望他们能按照合同金额赔偿我,但我想他们补缴我4个月免租期的房租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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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牛肉面不(重庆-渝北)
提问时间:2020-12-17 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