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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我于9月12日去一家美发店上班,11月15日提出辞职并且经过店家同意,11月末离职

我于9月12日去一家美发店上班,11月15日提出辞职并且经过店家同意,11月末离职 我于9月12日去一家美发店上班,11月15日提出辞职并且经过店家同意,11月末离职。12月15日发11月份的工资被告知要扣除10月份请假15天共计1500元的工资,这样合理吗?因为一开始10月份请假经过店家同意并且承诺不会扣工资,但我离职后又告诉我没有长久在那上班所以要扣,并且从入职到离职店家并未与我签署劳动合同,请问被扣除的工资能索要回来吗?能申请劳动仲裁吗?甚至可以获得双倍工资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20-12-16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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