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的水库,对外开放收费钓鱼,今年09月06日,有个人带着一个女的来钓鱼
没有过错的话,可以不用承担责任
收集好证据,如果没有过错应该不需要承担责任
看具体证据分析
没有过错的话可以不用承担责任。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你好,不一定需要赔偿。在本案中,对方是有过错的。这里还需要看一下你是否有过错,你的救援是否及时,有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我,我可以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来电咨询是免费的。
没有过错的话,可以不用承担责任
您好,对方来您这里您是不知情的吗?如果您确实不知情且有尽到警示义务,那一般不会有刑事责任,但是民事责任看您会有一些的,但是也要看具体的情况来判定,包括陪同他来的那位女士 的供词,鱼塘是否有相应的监控录像,都是看您影响您的责任认定的,但是由于涉及到刑事责任,建议您谨慎处理,您可以联系我详细说一下,尽量在最大限度内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减少您的损失。
可以拒绝赔偿的,详细来电咨询我
协商不好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您好,您这边是否尽到合理的告知警示和安保义务,建议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依法维权,您这边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需要法律支持的话,您可以先电话联系我,电话咨询是免费的。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证明自己尽到安全管理义务
按你所说,你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你好,建议你委托律师应诉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