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乙方(借款人):雷振江 身份证号:61213219670721001X 手机号:13720662286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小额贷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小写:30000元。 二、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0.06%。 三、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12个月,从2020-12-11起至2021-12-11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小额贷款合同的附件,与本小额贷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借款人手机号:13720662286 账号:6210814140000470517 开户姓名:雷振江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 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收取每天借款总金额的10%逾期费用。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 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3、借款人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验证,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否则视为违约,进行赔偿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小额贷款合同自各方签字(含电子签名)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次贷款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贷款金额百分之六公证费,该笔公证费用将会在您下款后1个月没有逾期全额退还给您,逾期超过3日则会当做滞纳金收取,通过之后是一定要办理提现的,不然后续每个月还是要按时还款! 十、如乙方支付公证费后甲方未能将借款打入乙方账户,甲方需赔付乙方贷款金额的百分之四十违约金。 十一、乙方需在甲方审核通过后没有在规范的正常使用取消贷款合同需支付贷款金额百分之四十违约金。 甲方(签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雷振江 甲方(签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签字): 签订日期:2020-12-11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sk202……(陕西)
提问时间:2020-12-11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