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27岁的时候做了未婚妈妈 并且以后永远只有这一个孩子算不算违反计划生育?
27岁的时候做了未婚妈妈 并且以后永远只有这一个孩子算不算违反计划生育? 唉 说来话长、、、
我在26岁那年和我的男朋友或者叫未婚夫(缘由起于2007年底 我因家事需要回家乡一趟 刚好赶上他的假期 我们两老家很近 就应他请求顺便去了他老家拜见其母亲,其母亲给了几千元的大红包我没有收 心里觉得他母亲不易不忍心收老人家的 他代我收下了 不知道算不算订婚?)回到工作地方后 没想到我很快就怀孕了 他说要尽快回老家办酒席以掩盖我们奉子成婚 由于我体质原因一直住院然后转到家里 不能工作不能远行 我们之间开始发生了争吵 最后导致真的要决裂的分手 他要求打掉孩子 那时我都已经感觉到我腹里的小生命 我自然反应就是愤怒的和他分手然后自己生下这个孩子 之后他知道我生下了宝宝 不敢去医院看我们 后来买了奶粉在楼下不敢上楼看宝宝 之后好像是从孩子一岁半开始一共给了13个月的抚养费(每月¥1000.)再没有给过任何,也再没想见孩子一面。 他在知道我要生下宝宝的情况下还仍然迅速的和别的女人买房结了婚 几年过去了 他也没有给孩子抚养费,我给他电话 他不接听 觉得至少得给个理由吧 可是他不接听不解释 我就算放弃了吧 据了解他们到今年还没有孩子,不知道什么原因。 这几年我努力的试图去解决掉每一个困扰我阻碍我的宝宝幸福成长的因素 我努力取得我妈妈的原谅 我想让更多人来爱我的宝宝 努力去工作 尽可能的在物质上弥补宝宝 可是上学是很大的压力 私立学校太贵 公立学校需要太多证件 我是还没有来得及办理 都顾着争吵和埋怨去了 虽然我一直都很爱这条小生命 但是我现在知道我是犯错了,如果当时我能够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够坚强 、不要时常崩溃 即使结婚了再离婚也好!起码可以堂堂正正的有学上!现在不知道怎么办 也不想再找孩子亲生父亲 给自己个理由“当他死了吧!”也不是诅咒他 我是想为了自己感觉好受点儿 这样我就没有任何理由再想起他。
我生下孩子两年后 身体是好些了 那是第一次离开宝宝一个礼拜回到家乡找同学帮忙把孩子户口上了 可是我的内心分分钟还是感到压力、、、之后我和一个美国公民在中国登记了(本是想假结婚 想带宝宝去美国 远离这一切的) 后面发现我自己带宝宝在国外很困难 月嫂是带不过去的 而且我也没有那么多钱 只好又离婚了 虽然人家最后也没有收我的钱 但突然发现自己很愚蠢 因我们一时的任性 最终造成了一生的悔恨、、、但解释下: 我生下了这个宝宝 我从没有后悔过 当我在手术台上看到医生手里的那个小老鼠般的粉红粉红的肉肉那一刻开始我的内心一直都感激着上天能够赐给我这么完美的礼物!
现在宝宝上小学的时间越来越紧迫 我一直也没有再找对象 我想从生下宝宝以后 我便放弃了我一生的幸福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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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蓝色的贝拉(河南-信阳)
提问时间:2013-04-18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