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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单位自管房拆迁是否必须按遗产继承性质进行分割?

单位自管房拆迁是否必须按遗产继承性质进行分割? 爷爷单位分配的一套单位自管公房,租赁性质(无书面租房证明),一直未房改,爷爷去世后由奶奶作为其遗孀继续租住;2001年奶奶去世,经家庭会议讨论,该房屋由其二儿子一家租住,其他五个子女未提出异议(无书面资料证明);二儿子自2001年至2020年近二十年期间一直居住该房屋,向单位缴纳房租(有房租收据为证),并于2011年找单位开具了一份书面住房证明,证实该房屋是由二儿子租住,并按期足额缴纳租金;2020年该房屋面临拆迁,其他五个子女以房屋是老人留下的遗产为由向二儿子提出分割拆迁利益的要求,请问五个子女的要求是否具有法律依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20-12-02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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