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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要向您咨询的事情是这样的。事情简介:租户租入合租房,但合租房其他房间并没有进行出租

您好~想要向您咨询的事情是这样的。事情简介:租户租入合租房,但合租房其他房间并没有进行出租 您好~想要向您咨询的事情是这样的。事情简介:租户租入合租房,但合租房其他房间并没有进行出租。房东合同上写房间使用面积为45平方米,并规定暖气费和物业费都按照该面积进行结算,租期七月中至十二月底。问题1:发现房间使用面积小于20平方米,物业暖气按照建筑面积结算也小于45平方米,在合租房只有一家租户的情况下,所有公摊面积暖气物业都是由该租户一家承担吗?房主收取45平方米暖气物业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应该怎么办?问题2:暖气为10月底开放,十一月房主说暖气已经开了但比较小,遂未在意。但十一月底通过物业发现暖气并没有开,房主仍要求十一月交暖气费,这是否合理?不合理应该怎么办?非常感谢各位律师做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02012019g4x(山西)
提问时间:2020-12-01 19:2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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