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求助:如何应诉劳动仲裁?非常感谢
求助:如何应诉劳动仲裁?非常感谢 律师您好:
我公司目前遇到一个劳动纠纷案件,期望得到您的指点,具体情况如下:
我公司一个员工9月4日入职,试用期三个月,9月底签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合同,10月29日下班前的头三分钟,该员工以公司拖欠她工资为由于11月13日申请了仲裁。
我公司是每个月15号发上个月的工资,该员工是10月20日提交的工资卡,10月29日晚财务将工资发给该员工,该员工11月份工资我公司是在11月13日已足额发放给该员工。(期间,10月23日部门经理已经通知该员工做试用期考核,如果通过将会继续试用,如果通不过月底前将会将工资全部结清给她,10月28日下午三点做了实际的考核,该员工没通过考核,部门经理让她等通知,会尽快告诉她结果。)
11月13日该员工提交的仲裁内容如下: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共计6810元。---因签有试用期合同,仲裁调解员不支持该赔偿
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000元。---目前该员工要求的是该部分的赔偿,但我公司不赔偿因为这不是应付工资范围内的,她就以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未及时足额发放劳动者工资为由要求改赔偿。
3.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自2020年9月4日至10月29日的工资差额。---该差额由于双方结算标准不一致,但已按仲裁调解员的解释已发放。
该员工面试时说自己有应聘工作的操作熟练经验但在实际操作中发现其有欺骗行为,其对应聘工作很陌生,也出很多错误---有证据。但考虑到她其他方面的经验也许能被所用就一直没辞退,考虑在试用一段时间。
辞职时,她将辞职信直接发到了公司群,而且没和任何人交接和打招呼,平时工作也基本上这样,不沟通,除非你去找她。
辞职后她擅自带走有我公司客户、供应商机密信息的纸质版资料带走,10月份打印的已给送回,但9月份的至今尚未送回。拷走的电子版资料尚未销毁,死不承认,但我有证据。
我两方面需要您的协助:
1.这1000元的经济赔偿是否受法律支持?如果支持法律哪个条款要求的?谢谢
2.她擅自拿走公司资料,至今尚未送回,我公司是否可以直接报案处理?
3.因为一直尚未办理离职手续,我公司是否可以拖着不给其办理离职证明?
该员工在来我公司时,她有在协助他们家人办理其他劳动纠纷案件,好像得到了好处。该员工工资方面从未和我及我们认识有过任何沟通?我们是否可以理解未有故意骗取该赔偿?
非常感谢您的耐心细看,谢谢!
张玉龙
18602297851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Rainyz……(天津)
提问时间:2020-11-30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