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不清楚,赠送的东西的价值,与借款的关系,现在是谁要你承担10万,是债主还是男方。
追问:是男方的爸妈。不是债主。就是在交往过程中,男方送给女方的一些东西。
回答:赠送的东西的价值呢,一般价值比较大的,会判决酌情返还部分。
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是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则需要返还。
追问:赠送的东西(手机。电脑。)女方分手后以经全部还给男方。其它的是在交往中的开销。而且男方跟女方交往一直都是在骗女方家里的条件。最后也是因为男方骗人才分手的。现在。男方父母就是想女方承担还钱
回答:既然赠送的礼物已经返还,那当然不需要承担。
追问:但是男方父母说,男方借钱都是因为女方。所以要承担责任。
回答:如果仅仅根据你刚才描述的情形,男方父母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追问:男方借的是信用卡上的钱。男方父母说有日期是在跟女方交往过程中借的钱。钱全用在交往过程中了用在女方身上。所以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