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九月份,有一个连云港的客户,在本人所在公司拿了4万的货,未支付货款
这是不合理的
不合理。
这个是不合理的。
这个肯定不合理的,客户欠款,按照法律规定,由客户承担的
不合理,不要轻易相信的
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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