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是否为轻伤害

是否为轻伤害 我和我哥在外边与前公司职工发生口角,他找来5个人,在公司给我们伤了,用的是铁棍和刀,造成我左手指食指末端粉碎性骨折,食指手指甲秃落,造成14针的伤口,左手指食指变形了。头部1厘米伤和2厘米伤。缝合3针,我哥头部造成6.7厘米伤口,缝合7针,我想问一下,我们这样的情况了算轻微伤合理吗?我还要是重新将定嘛?事情已经过去2个半月了,当时没有证据。现在抓到人了,主谋不承认,我想请教一下律师,我在这种情况,怎么办理呀!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816121……(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3-04-17 14:29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