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是否为轻伤害
是否为轻伤害 我和我哥在外边与前公司职工发生口角,他找来5个人,在公司给我们伤了,用的是铁棍和刀,造成我左手指食指末端粉碎性骨折,食指手指甲秃落,造成14针的伤口,左手指食指变形了。头部1厘米伤和2厘米伤。缝合3针,我哥头部造成6.7厘米伤口,缝合7针,我想问一下,我们这样的情况了算轻微伤合理吗?我还要是重新将定嘛?事情已经过去2个半月了,当时没有证据。现在抓到人了,主谋不承认,我想请教一下律师,我在这种情况,怎么办理呀!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816121……(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3-04-17 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