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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性骚扰强奸

性骚扰强奸 在2006年一次餐后我在回家的路上单位领导打电话给我说和我说说话,我说我得回家,我不知道他打电话的时候就在我身后开车跟着我,因为当时出于对领导的尊重,我就上了他的车,可是那时他完全换了一个人,说了一些不着边际的话,还要和我亲热,把我按倒在车座上,我吓坏了,又怕被别人听到,正好此时我家里人打电话,我才走掉,可是后来几天他通过内线电话打到我办公室,让我很害怕,说给我赔理道歉,那天晚上喝多了,我说不用,他说那样见面很尴尬,在他一再的说服下我去了,结果是他露出了更;加狰狞的面目,我奋力反抗,可是我的力量是那么的弱小,我哭着求他,可他不听,我被他强奸了,我不敢说,也不敢报警,因为我还没有结婚,他在我们当地的威望又很高,又有钱,各路人都交的广,我害怕报复,也怕别人说,但是这几年我一直在痛苦中渡过,是我的心病。现在我想站出来告发他,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让他付出代价,我想咨询一下,事情过去三年了我还能报案吗?如果不能,我索要赔偿可不可以呢?我有什么好的办法来惩罚他呢?先谢谢律师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海浪花(黑龙江-齐齐哈尔)
提问时间:2010-07-22 16:0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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