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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房子过户

房子过户 我于2010年买了一套房子,已付清全款,签的合约是一次过户并由我承担费用。但卖方的房子是从银行买的抵债房,银行并未过户,现在银行要求卖方承担这个费用,卖方要求我承担。相当于我要过两次户!我可以要求法院将房子强制判给我吗?几率大吗?如果成功,过户还要两次吗?如果法院不判给我,因为我们违约金签的很低,但房价已涨了2倍,卖方能赔我多少??这个案件检察院能公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44612……(湖北-咸宁)
提问时间:2013-04-17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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