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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伪证是否算犯罪?

制造伪证是否算犯罪? 各位律师好,本人在一家私人老板公司连续工作了5年,公司未给我补交住房公积金,本人到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处进行维权。管理处的人已经找过公司老板,一开始回答是同意补交,后来又说他要跟律师商量一下,最后他拿出了假证,说是曾经每年都给我公积金补贴,是以现金方式给的,并且有我的签名,我一看就知道那是假的,是后来补上去的文字,每年年底有发年终奖,还有一次是公司减少人员,给我们每人补加300块补贴,他说加在工资单里的话是要加税的,所以就说直接给现金,现在这个签收单反倒成了他做假证的有利条件了,因为签收单子原件上本来只有补贴两个字,这两个字是写在签收单据的正中间,其他内容都是添加在前面或者后面的,还有年终津贴也是在空白的地方添加了字。请问律师,我是否可以申请鉴定?费用大概多少?后来添加上去的字迹是否能检测得出?如检测得出是假造的,那这费用是否由假造方来出?我是否能去告他伪造罪?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hikun……(浙江)
提问时间:2013-04-17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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