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因为有人勾引哥哥的对象,叫哥哥撞见了,打电话叫我去了,哥哥捅了那个人一刀,现在改怎么办

因为有人勾引哥哥的对象,叫哥哥撞见了,打电话叫我去了,哥哥捅了那个人一刀,现在改怎么办 因为有人勾引哥哥的对象,叫哥哥撞见了,打电话叫我去了,我去了之后发现是一个村的,他们打起来了,哥哥捅了那个人一刀,但是我没动手打那个人,打了我哥哥的对象,后来公安局发来文件,上面写着:涉嫌殴打他人,主要我没打那个人,我打的是哥哥的对象,毕竟他们谈对象没分手,哥哥对象也没说要怎么样,公安局也没去问那女的经过,根据伤者说的就写了这份传单,前提他知道那个女的和我哥哥谈对象,还故意勾引他,对于涉嫌殴打他人主要的意思是我打了那个人吗? 我没打他这样写我可以上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andan……(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3-04-16 10:3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