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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孩子未成年16周岁,暑假在清吧打工认识了清吧的老板,十月份老板让她把支付宝的收款码贴在店里收款

我家孩子未成年16周岁,暑假在清吧打工认识了清吧的老板,十月份老板让她把支付宝的收款码贴在店里收款 我家孩子未成年16周岁,暑假在清吧打工认识了清吧的老板,十月份老板让她把支付宝的收款码贴在店里收款,总计收到2000多块钱,其中400多块钱用于个人消费,其他钱都转给了老板,但最近才知道这个老板是假的,所谓的老板也只是清吧的负责人,现在这个假老板已经跑路联系不上,真正的老板来店里查账发现有十来万的亏空,那个假老板说这些钱都是我家孩子用的,但是我家孩子实际上只用了支付宝里400多块钱现在已经填补上,其余的钱转交给了那个假老板,我想问一下这种行为构成犯罪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江苏-淮安)
提问时间:2020-10-25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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