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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在我村附近的超市购买东西,当时老板不在,老板的爸爸在
10月16日在我村附近的超市购买东西,当时老板不在,老板的爸爸在 10月16日在我村附近的超市购买东西,当时老板不在,老板的爸爸在,我拿好东西,算账的时候,老板的爸爸算了三次,一次45.一次69.最后一次80,但是我经常买东西 我感觉没有那么贵,然后我就好心的 因为我有他儿子的那个微信号 ,又打算说不玩钱 然后回家录视频跟他儿子再算一下,然后在微信里我也有发过给他儿子 他儿子也算出来了 全部的东西价值就是57块,然后他在微信里面就说他要回家去对一下 去看一下监控 我就说行,后来就不了了之了 我也忙 我就没有去找他 直到昨天10月22号重新去买东西,我就问他上次那个帐怎么说,她说那个账目是对的 后来我又拿了个面包,说我没有拿面包啊 就我发给你视频的那些东西 其他的我没拿到 说他调了监控 我有拿面包,我就想问一下 这个可以就是说起诉吗 立案吗?因为我觉得说就是有可能已经就是涉及到我的人格 还有我的名誉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广东-汕头)
提问时间:2020-10-23 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