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 裴律师你好!我是个残疾人,偶尔一次机会让我在山西长治遇到我一生最爱的女孩她是潞城的我们彼此相爱的!因为她家里人反对我两在一起!就这样我们彼此受到伤害!我们在一起同居过之后她得了妇科病我也给她花钱看过病!之前她来月经的时候肚子疼,后来一来月经更疼了说是我把她搞成这个样子的!现在我要和她分手!她说如果要分手就要到法院告我!我是个残疾人本来就不容易,没想到这么爱她结果她要到法院告我,说她自己受到伤害了!我该怎么办啊裴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南征(山西-长治)
提问时间:2013-04-15 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