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我去年找了一家婚庆公司,当时签订了合同交了6000块钱,原定的今年1月30号结婚
我去年找了一家婚庆公司,当时签订了合同交了6000块钱,原定的今年1月30号结婚 我去年找了一家婚庆公司,当时签订了合同交了6000块钱,原定的今年1月30号结婚,1月26号的时候因为疫情通知延期了,今年9月份的时候我按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婚庆公司国庆节婚期,婚庆公司说他们人手不够给我办不了婚庆,我说可以加钱找人办。如果办不了的话我们就退款,后来他们说找不到多的人但是可以在当天找一个主持人给我们串场主持,我们不同意后我们就说我们重新找一家婚庆公司,他们这边给我们退款,
现在协商退款的时候对方表示当初1月份订做的广告费1200(广告公司也是他们名下的)和各种人员定金1800需要给我们扣除了才能退给我们,我们认为不是我们不让他们办是他们自己的原因导致的婚庆办不成按合同应该全部退款的,他说广告费和定金这个钱是1月份已经出了的退不了,而且他们当时给我们提出了串场的方案是我们不接受所以他们不算违约不需要负责任,我跟她们的各种聊天记录都有,请帮我看一下合同对方是否违约需要全额退款并赔偿违约金,我方是否需要扣除广告费和人员定金
以下是合同内容:1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遇政府政策,自然等因素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则双方不负责赔偿责任,甲方因故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甲方未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因筹备婚礼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因故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乙方未提前一个月告知的。乙方应向甲方全额退款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提供婚庆服务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30%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婚礼无法举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合同用费用30%违约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四川-达州)
提问时间:2020-10-20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