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法官和律师有什么不同?
法官和律师有什么不同? 法官是从律师升上去的还是当从法学院毕业时,学生直接就到了法院工作?因为我发现法官和律师存在着很大的差别,比如某一个诉讼是否存在时效问题,律师认为有,往往就此拒绝代理,而法官则直接受理开庭,完全不存在障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浩南wm(上海-闸北区)
提问时间:2013-04-15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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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的问题是过了时效失去胜诉权,但不代表法院不受理,你起诉法院照样受理,收你的诉讼费,但对方可以时效抗辩,你肯定输。
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个案件受理么问题的,但赢几乎不可能。
追问:这就是律师的致命缺陷,你怎么知道不会赢?对方真的会提吗?即使提了,法官真的会终止审理了吗?你都无法确定。为什么不做最大的努力呢?律师的一个职能就是从不可能中找出可能!巧舌如簧,唇枪舌剑。现在的律师好象都不具备这种能力!
回答:这么明显的问题,如果对方不提诉讼时效抗辩,你就是把对方当成幼儿园小朋友,律师当然应该巧舌如簧,唇枪舌剑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但也不能把对方当白痴,否则就是自我意淫
追问:我们说的是事实,而不是时效。其实,在我们看来都不应该有时效。我们需要的是解决问题,而不是纠结时效。你又犯了一个主观想象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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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受理的时候不审查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在审理过程中,除非对方以时效抗辩,否则法官也不审查时效是否超过。但若确已超过诉讼时效,只要对方以时效抗辩,则你的请求不会被支持
追问:也不一定,我见过对方即使提出,法庭仍然照常审理。
回答:审理会继续,但最后不会支持诉讼请求,除非能证明诉讼时效未过
追问:呵呵,你倒是会狡辩,你要是把这种能力应用到法庭审理辩护中,那你就能消灭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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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作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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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审理案件,律师代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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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不代表能够胜诉。诉讼时效已经届满需要对方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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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不同的部门! 如需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 师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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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我觉得王寅律师和叶雪飞律师已经回答的很专业了,无论从法官角度还是律师角度,这样的回答都没有问题。2、在司法实践中确实有过了诉讼时效,对方提出了抗辩,但法官仍旧审理的,但是要看是那种诉讼,确权之诉是没有时效限制的,当然可以继续审理。除此之外,即使继续审理,结果也不一定理想。3、你无需对这两位律师讲这样的话,他们辛苦的回答你的问题,要有感恩的心,而且你的理解也是偏颇的。
追问:我只是以时效为例,不限于时效。